三一集团在美国起诉奥巴马一案止步不前。
华盛顿联邦法院周三驳回了三一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对美国总统奥巴马的起诉,此前这家公司称奥巴马叫停了其在美国建设风力发电场的计划。
三一集团宣传部部长施奕青11日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对此结果有准备,下一步将会组织律师再次进行上诉。
施奕青称,罗尔斯方面不认同联邦地方分区法院批准政府撤案动议的这个判决。罗尔斯律师团正对长达29页的该判决进行解读分析以准备向联邦上诉法庭就上述判决提出上诉,并期望法律的尊严和其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曾参与该案的国际诉讼索赔专家郝俊波也向记者证实,肯定会准备上诉。
“按照美国的法律,再次上诉的话,美国方面还有一个再审查程序,法院会据此认为是否接受上诉。按照以往经验,这样的官司接受上诉的话,也要打很长时间。”郝俊波告诉记者。
据了解,三一起诉奥巴马一案起于去年,由于奥巴马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对罗尔斯在俄勒冈州的风电场项目签发了总统禁令,随后,三一将奥巴马告上法庭。今年2月,此诉讼曾遭遇过一次“被驳回”,但保留了奥巴马违反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中遵守正常法律程序的投诉,而这正被三一看做是其最核心诉求。
今年2月22日,该案件在美国被法官决定正式受理。尽管三一方面的大部分诉求被美国法院驳回,但美国法院就程序正义认定,认为对三一方面“总统未经过应有合法程序判决导致剥夺私有财产”的诉求有司法审查权。7月11日,三一及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起诉奥巴马和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一案展开二审庭审。
10月9日美国法院称,三一风电项目在被奥巴马叫停之前已经经过了足够的程序,而且,该公司在收购这些风电场之前并没有寻求得到美国的批准,奥巴马叫停罗尔斯项目的决定,是听取了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的建议。因此,法院判决批准政府的撤案动议。
此前,罗尔斯公司称,由于奥巴马的禁令,该公司损失了大约2000万美元。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曾公开表示,不管此案法庭判决胜负如何,都已经产生了有利于在美中资企业的正面效果,因为美国即使最终还是判决三一败诉,也会汲取教训,以后会更尊重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近年来,中国对美直接投资增长很快。2006年、2007年中国企业对美直接投资1.9834亿美元、1.9573亿美元,2008年到2012年分别为4.6203亿美元、9.0874亿美元、13.0829亿美元、18.1142亿美元、40.478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