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月28日公布《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试行细则》,进一步规范全省绿色建筑的申报、评价等工作。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使用空间的建筑。我省绿色建筑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
按照实施试行细则的要求,我省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应由业主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单位提出申请,鼓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其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考核,则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评审。
取得绿色建筑称号的建筑项目,可以相应获得政府的财政奖励。按照计划,我省将在未来几年中完成绿色建筑示范项目100项,发展绿色建筑示范面积10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