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先生打进华西传媒呼叫中心96111向本报反映此事,他很疑惑,物业公司收取保证金的行为是否合法。
物管设“门槛”
装修方怕赔保证金
王先生在成都从事装修行业已有5年时间,最近两年他发现,到一些交房不久新楼盘进行装修时,楼盘所在的物业方总会设置一些“门槛”。
上月底,王先生到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益州社区的一处楼盘为客户封阳台(阳台装修效果图),物管要求收取1000元的保证金才让他进场。“物管说要检查我的营业执照和材料合格证,还要收取我1000元保证金。”王先生说,他具备相关资质,但担心1000元会“打水漂”的王先生只好放弃这笔生意。
而业主李小姐认为物业这样做能够保障住户的权益,“只要物业不是坐地涨价,或者扣押这笔钱,即使前期我们垫付也都可以。”
若验收合格
保证金将全额退还
昨日,记者随机走访了其他一些楼盘,发现部分楼盘物管确有收取装修公司保证金的规定。王先生所说的楼盘负责装修管理的曾先生解释称,向装修公司收取1000元的保证金是限于要对要塑封阳台的业主。如果封好的阳台符合小区规定,材料也符合要求,物管将1000元全额退还。
同时,曾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该楼盘《封阳台承诺书》,第五项明确写到“如有室外阳台装修,请施工方无条件提供所有证件,并提前预交1000元安全保证金,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退回保证金,不合格者保证金作废。”针对这项规定,曾先生还补充说,如果发现工程不合格,物管会要求施工方整改,直至合格后再全额退还保证金,并不会将保证金一直扣押不归还。
“近期物管发现小区有些施工方用劣质铝合金代替合同上所签订的品种,但是业主大多都是外行,物业这样做也是为了保障业主的权益和安全。”曾先生说。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