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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的自建房样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14  来源:中国建筑装潢网  作者:中国建筑装潢网  浏览次数:748
核心提示:  高房价,让不少购房者望“房”兴叹。  日前,在山西省会太原市出现了一种自建房的新模式,即由建筑公司牵头,购房者出资,

  高房价,让不少购房者望“房”兴叹。
  日前,在山西省会太原市出现了一种自建房的新模式,即由建筑公司牵头,购房者出资,由建筑公司承建。
  其实,自建房在我国并不是一件新鲜事,个人合作建房早在10年前就出现过,但是建筑公司牵头建房的形式还是第一次出现。那么,这种形式与以前出现的自建房有何不同?能否降低房价?
  廉价的诱惑
  在当下房价远远超过普通人的承受能力之时,早就出现某些央企或事业单位,以自建房的方式掀起曾经的福利房回潮热,用远低于商品房的价格,实现“居者有其所”的愿望。
  而这次由建筑企业牵头的自建房业主,可以不用再“羡慕嫉妒恨”了。据相关媒体报道,太原的这次自建房,早在5月份就进行了认购。在认购当天,500多套房源就被认购了460多套。认购了房子的业主把购房款全额交到这家建筑公司,让建筑公司负责建房。
  以这个自建房项目为例,周边的楼盘均价在7000元/平方米以上,而自建房的价格大约在5600元/平方米左右。其中,楼盘的建筑成本为每平方米2200元左右,一票制(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费用)为300多元,水、电、暖、煤气等配套设施为300多元,施工图纸、施工监理等杂费为100多元,地价为2000元/平方米左右,销售税率为售价的12%,所有项目加起来大约每平方米的成本是5600元。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仁藏表示,任何希冀缓解普通人购房压力的尝试,都是可以理解的。此次自建房尽管是由建筑企业承建,但是从设计、投标、制造成本、工程质量等各方面都已经参与了市场竞争。
  “这种新模式不仅保持了自建房价格较商品房更为便宜的优点,还最大限度地免去了完全由非专业购房者组织可能出现的一些麻烦。自建房的价格比商品房的价格便宜,不仅因为刨除了开发商的利润,还节约了资金成本和销售费用。”他说。
  另一种形式的合作建房
  将个人合作建房做成功的赵智强对于这种建筑企业自建房的形式是再熟悉不过的了。作为我国合作建房“破冰”第一人,他的合作建房时间周期似乎有些漫长,在2006年拿地,2012年底才完成分房。赵智强说:“太原市这个由建筑企业牵头建房的形式,其实也是另一种合作建房,即企业与业主们合作建房。”
  在赵智强看来,由建筑企业牵头合作建房,比他当时个人做要容易很多,特别是在拿地这块。依托建筑公司这样的专业资质公司来运作自建房项目,是非常可行的。他表示,建筑企业自建房,也是通过招拍挂拿地,没有比开发商少交钱,但因为没有利润所以不交所得税,业主能够用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获得房子。这对于政府而言,也减少了政府投到保障房里的巨额财政支出,缓解了政府来自于高房价的巨大社会压力,更实现了“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千年理想。
  赵智强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不管何种形式的合作建房都将成为中国住房政策的一个有效补充。在理想状态下,房地产市场能形成“三足鼎立”,即商品房、政府保障房、合作建房的态势:商品房提供给高端人群,政府保障房提供给低端人群,合作建房提供给那些既无法承受高价的商品房又享受不到政府保障房的人群。
  “当然,对个人或企业合作建房也必须进行限制,只能让那些无房户或确须改善住房条件、只有一套住房的市民参加,绝不允许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的市民参加。”他建议。
  用地缺乏成为难以打破的瓶颈
  对此,张仁藏也表示,自建房本身是可取的,当下的中国房地产市场是高度垄断的,政府垄断土地供应,而房地产商则垄断房屋供应,市民几乎不可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房屋。自建房则有利于突破这种土地与房屋供应被双重垄断的格局,使中国的房地产行业趋向正常化,同时大幅度降低市民的购房代价。
  张仁藏也指出,由业主出资,建筑企业参与土地拍卖,自行开发,这在流程上似乎没有任何障碍,但所有问题的焦点都集中到土地出让环节。即使是建筑企业自建房也并不是在任何地方都能畅通无阻的。
  “首先是定向出让的条款,让其他竞买人缺乏竞争力;其次是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土地出让价格。如果建筑企业牵头建设自建房的形式得到普遍推广的话,那么最大的瓶颈是建房用地将缺乏,希望政府能给予一些土地政策支持。不过,到目前为止,仿佛还难以轻易打破这一瓶颈。”他说。
  张仁藏建议,应该打破房地产垄断,鼓励单位和个人组织自建房,因为当前房价高企的关键在于房屋由房地产商垄断经营。国家应开放房地产市场,鼓励单位、个人聘请建筑企业自建平价住宅,并对人均住房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家庭按年征收房屋市场价30%的重税,恢复住宅的居住属性,遏制炒卖房地产现象。

作者:邢爱婷 | 来源:中华建筑报

 
关键词: 建筑装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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