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周一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2014年工作要点通知,确定今年中部崛起的九大要点,含区域规划、农业、基建、城镇化等。同时启动新十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前期研究工作。
九大要点摘要如下:
(一)落实完善区域规划和政策。抓紧开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评估工作,启动新十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十三五”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大问题前期研究。
(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继续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启动深松整地试点。建设一批重大水利工程,推进引水调水、骨干水源、江河湖泊治理、高效节水灌溉等重点项目,抓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完善农村安全饮水、电网、公路、沼气、信息等基础设施,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三)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淘汰钢铁、焦炭、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鼓励企业兼并重组。设立一批新兴产业创业创新平台。继续支持中部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组织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示范建设,加快发展保险、商务、科技等服务业,推进太原、合肥、郑州、南昌、赣州、长沙、武汉、洛阳、株洲、芜湖、襄阳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推进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安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
(四)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杭州经长沙至昆明、合肥至福州、大同至西安等重大铁路项目建设,推进既有线扩能改造和新建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实施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和普通国道“瓶颈路段”建设。加快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和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推进一批机场新建和改扩建。继续推进中部地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山西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大河南、安徽等地区煤层气勘查力度。促进中部风资源较好地区的风电开发建设,指导中部地区城市实施新能源示范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示范工程。加快发展第四代移动通信,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大幅提高互联网网速,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试点。
(五)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组织编制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引导和支持太原城市圈、江淮城市群科学发展。规范新城新区建设,适当提高开发强度,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行不同规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稳步推进省直管县改革试点。
(六)推动重点地区加快发展。落实武汉城市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规划,出台实施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推动中部沿江地区开发开放,加快建设长江经济带。促进中原经济区加快发展,推动建立五省高层协商机制。扎实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发展。支持有关省份加快皖南、湘南、汉江流域、淮河流域等区域发展步伐。组织实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重点支持瑞(金)兴(国)于(都)经济振兴试验区和吉泰走廊“四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区域发展与建设。出台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
(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开放合作。深入推进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和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改革试点,推动部分重点领域改革在中部地区先行先试。研究中部地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有关政策。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发展,推进其他航空枢纽临空经济区的规划建设。推动与丝绸之路经济带联动发展。出台实施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促进省际边界地区合作互动发展。
(八)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出台实施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开展淮河生态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前期研究工作。指导中部地区城市群建立健全大气联防联控机制。推动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和重点流域工业点源治理。继续推进三峡库区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发展,加快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存量垃圾治理和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九)统筹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支持建设一批县乡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地市级医院、儿童医疗服务体系等建设,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