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建筑装修装饰行业的管理,促进建筑装修装饰行业的发展,保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确保公共安全及装修装饰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第117号)等法律法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河南省建筑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资质管理、发包与承包、工程报建与许可和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方面分别作出了规定。
《细则》规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应当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许可,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细则》强调,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
同时,建设单位、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严格执行建筑装修装饰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