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起,新《商标法》正式实施
5月1日上午,记者驱车绕行佛山南庄看到,仍有陶企违规使用
5月1日起,随着新修订的《商标法》正式实施,“驰名商标”字样将被明确禁止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行为。违反此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
如今大限已至,5月1日上午,记者驱车绕行佛山南庄看到,多数陶企的户外广告上,有关“中国驰名商标”的内容已被悄然替换,但也有个别企业仍未及时撤换,违规使用。
4月中下旬,佛山尚恒陶瓷、广东新润成陶瓷、佛山市三水宏源陶瓷等多家陶企向全国经销商发出了关于撤销“中国驰名商标”宣传及规范宣传内容的通知。要求经销商“大换装”,对所有含“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的专卖店海报、X展架、门头、橱窗以及户外广告、车身、纸媒宣传广告等内容进行覆盖、撤销、或更换。
在佛山,一些曾经将驰名商标用于广告宣传的陶企也都积极遵照执行相关规定,纷纷更换了广告宣传内容。4月30日,记者在佛山南庄镇看到,已获“中国驰名商标”的广东俊仕陶瓷、广东金舵陶瓷、广东威俊陶瓷等企业在户外宣传广告上均未打出“中国驰名商标”。
虽然,驰名商标已被禁止用于产品包装和品牌宣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企业对驰名商标的追逐热度。但驰名商标本身所带来的一些隐形竞争优势仍令许多企业对其趋之若鹜。
对于一些大量走工程渠道的企业而言,驰名商标虽不能用作广告宣传,但对工程竞标、提升品牌竞争力却大有用处。司法人士称,“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有关部门会对其加大保护力度。同时,它可以提高企业无形资产的估值,获得抵押贷款的额度也会相应较高”。
此外,驰名商标的本意是对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进行特殊保护。如今陶瓷卫浴行业的“山寨”和“李鬼”肆虐,各种商标侵权和品牌假冒事件愈演愈烈、层出不穷,对于一些已获“中国驰名商标”的行业知名品牌而言,在遭受侵权过程中,将得到国家法律部门较好的保护。
(来源:陶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