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对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166号文《关于核准北京金隅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及证监许可[2011]168号文《关于核准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核准,本公
司向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太行水泥”)除本公司外的所有股东公开发行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为410,404,560股,并
于2011年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登记手
续。通过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共取得太行水泥原少数股东所持有的太行水
泥90.001%之股权。
于2011年3月1日,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公司
以A股发行价人民币9.00元确认换股对价,折算的换股吸收合并的对价总额为人
民币3,693,641千元,扣除本次发行股票面值及发行费用后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 ) 人 民 币 3,225,072 千 元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后 , 本 公 司 实 收 股 本 增 至
4,283,737,060股,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2011)
京会兴验字第4-007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该次发行系换股吸收合并方式购买股权,不涉及募集货币资金,故
不存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以及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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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该次发行系以换股吸收合并方式向原太行水泥的股东购买其持有的
太行水泥90.001%之股权,发行完成即同时完成使用。因不涉及货币资金募集,
不存在募投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本公司该次发行不涉及货币资金募集,无对应募投项目,不存在前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情况。
四、以换股吸收合并太行水泥股权后资产的运行情况
(一) 目标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本公司以换股吸收合并方式购买原太行水泥之少数股东持有的股权,
太行水泥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完成相关注销手续,原太行水泥的资产和负
债转入本公司,其下属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之子公司。
(二) 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换股吸收合并完成以及太行水泥注销后,原太行水泥的主要经营资产
均仍保留在原下属子公司,相关子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汇总财务报表
(注)总资产比原太行水泥201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总资产增加人
民币1,622千元,净资产比原太行水泥201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净
资产增加人民币237,628千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增加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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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14,157千元。
(三) 生产经营情况及效益贡献情况
换股吸收合并完成以及太行水泥注销后,原太行水泥的主要经营资产
均仍保留在原下属子公司,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相关子公司2011
年及2012年年度汇总财务报表(注)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237,628千元及人民
币114,824千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92,198千元
及112,870千元。
注:在 2011 年 3 月 1 日换股吸收合并完成之后,太行水泥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完成注销,2011 年和 2012 年汇总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以原太行水
泥下属各存续子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加总,并将各存续子
公司之间关联交易和关联往来进行合并抵消后得出。各子公司 2011 年
财务报表数据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2 年财
务报表数据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前次募集资金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本公司就该次发行进行了整体盈利预测,本公司2011年度实际经营成果与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1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差异 比例(%)
盈利预测数 实现数
净利润 3,627,737 3,593,125 (34,612) (0.9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491,115 3,428,644 (62,471)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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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上述盈利预测数摘自本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公告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招股说明书暨换股吸收合并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所附盈利
预测报告。就盈利预测的实际情况,本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公告的本公司《盈
利预测实际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已做相关说明。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
有关内容内容比较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