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国首部城镇化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年)》(下称《规划》)正式出台。这部《规划》有哪些亮点?如何让亿万农民安居乐业?3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人社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土部六部委直击城镇化热点话题。
新型城镇化之“六新”
对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道路,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总结有六大创新之处。
他说,《规划》强调以人为本,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首次提出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两个指标,这是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也是最大的进步。
创新还表现为“四化”同步,深入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新“四化”相辅相成,融合互动,从而推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徐宪平还指出,《规划》在优化布局方面也有其新意,在中西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培育发展若干新的城市群,引领国土空间的均衡发展,培育区域新的增长极。
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徐宪平指出,《规划》强调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能源等资源,强化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推进绿色城市、智慧城市的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管理模式。
除此之外,在文化传承上,《规划》创新地提出要彰显城市的特色和个性。徐宪平解释说,要根据不同城市的自然历史文化的禀赋,体现差异性、倡导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要注重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特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建设历史文化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城市。
在徐宪平看来,通过改革释放城镇化的发展潜力,也是《规划》中的一大创新之处。“制度改革,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统筹推进人、地、钱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逐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及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他说。
为农民工谋“十有”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有个核心目标,就是要努力实现一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那么在落户的同时,怎么样确保这部分的农民工享受到劳动就业、技能培训以及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
杨志明表示,我国农民工现有2.69亿人,不仅为我国过去城镇化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还将为我国新型城镇化继续作出更大的贡献。《规划》中提出要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着力维护农民工基本劳动权益,着力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着力促进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
杨志明说,在现阶段,我们要为农民工努力做到“十有”。即进城有工作,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报酬有保障,参保有办法,维权有渠道,住宿有改善,生活有文化,子女有教育,发展有目标。通过政府、企业、农民工共同努力,实现两个基本转变:一是使大多数农民工成长为现代产业技术工人,二是使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转为新市民。
对于农民工如何提升职业技能,杨志明指出《规划》中提出要支持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校企合作的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来起示范作用。“总之,要让农民工学到技术,拿到证书,找到工作,增加收入,从根本上逐步解决多年来基层的农民工缺少技能形成的就业招工两难的局部性矛盾,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人力资源开发的有力支撑。”杨志明说。
改造1亿人居住条件
农民的就业有了保障,那安居问题呢?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如果没有安居,农民住不下,留不下的话,乐业也就是几天的事,乐不长久。房价的问题,对于进城的农民来说,在许多大城市中都是过不去的坎儿。我们要解决农民有一个稳定的和满足他基本生活需求的居所,进而逐步推动他持续乐业,把农民转成市民。
齐骥表示,进城的农民买不起商品房的话,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房。而对于那些既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群体,我们提出要建设供应政策性商品住房。即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共有产权,政府和购房者共有产权。通过这样的模式,来解决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夹心层”。
人口的城镇化更离不开安居,然而目前还有相当数量的城镇居民居住在棚户区和城中村。本届政府提出,从2013年到2017年,要再推进1000万套以上的棚户区改造任务。2013年,我国实际开工改造了323万套,今年计划开工470万套以上。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指出,到2012年底为止,各地已改造棚户区1260万套,2017年底计划完成1500万套,到2020年再完成1000万套。届时将一共完成3760万套,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