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2 月28日,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
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344200871 ,发证
时间:2013年10月11日 ,有效期:三年。
目前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25%,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
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合格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影响公司对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预计2013年度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比例仍为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
计的30%-50%。
最终公司是否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主管税务
机关批准备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