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进入1月份以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源头”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春节前夕农民工工资得到及时、足额发放。
一是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该局建立了农民工花名册备案制度,要求各施工企业将农民工花名册、身份证号码报建设单位备案,以便发生欠薪时对讨薪者进行身份比对。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要求施工企业及时公示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情况,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农民工本人的监督。
二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该局专门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全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各施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应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人数、工资额,然后在企业随机抽查农民工签名领取工资的时间和数额,对于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责令其制订清欠计划,在规定期限内付清。
三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管理机制。该局注重加强与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于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举报投诉案件,做到当日投诉、当日调查,及时快速处理。对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视情节给予全县通报、停止投标资格、降低或吊销资质等级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清退出本地建筑市场。
陈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