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聘请的 2013 年度审计机构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更名公告》,内容如下: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
定》[财会(2010)12 号)]文件精神,以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关
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湖
北省财政厅鄂会发(2013)25 号文件批复,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已转制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启用新的事务所名称――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转制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者重新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的情形。转制后的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将继续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故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