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聘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今日收到所聘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正中珠江”)的《转制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工
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
暂行规定》,经广东省财政厅批准,正中珠江已实施特殊普通合伙会
计师事务所转制,并更名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按照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
[2012]17 号)的规定,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
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审计机构本次转制并更名不属于更换或重
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无需召开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