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对资源配置从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作用”不可能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自然完成,在长效机制和法制建设还没有真正起作用以及房价过快上涨没有得到遏制之前,楼市调控难以全面放松。
多年来,我国城市房价因屡调屡涨而备受诟病。但是,无论调控的实际结果如何,过去几年里,有关部门每年都会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多少还是起到了一些效果。然而,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很少提及有关商品房和房地产调控的话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没提,前不久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没有明确提及商品房和房地产调控工作的内容。一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议论,专家们也纷纷对2014年的楼市进行预测。
在我看来,尽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明确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但据此得出我国房地产调控将完全回归市场化的结论,恐怕还为时尚早。
一方面,住房除了商品属性和投资属性,更主要的是居住功能,是社会福利的应有之义。住房对确保社会公平和稳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世界各国的房地产行业都没有完全市场化,都在采取不同形式的限制,以求增加供应、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另一方面,尽管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没有明确提及房地产调控,但需要注意的是,2013年12月3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已明确强调“做好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尽管中央没有新的调控措施出台,但从实际情况看,各地的楼市调控不但没有体现“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反而有加码之势。仅仅自2013年10月底至12月中旬,“穗六条”、“深八条”、“京七条”、“沪七条”相继出台,武汉、南昌、沈阳、厦门、长沙、杭州、南京、太原等近20个城市迅速跟进出台楼市新政,举起调控大旗。
汇总来看,各地新政策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限贷”,普遍将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高甚至恢复基准利率;二是进一步“限购”,提高了非本地户籍居民的购房条件,普遍将外地居民缴税或社保的年限由1年调整为2年或3年,有的城市还收紧单身限购措施或禁止未成年人买房;三是加大中小套型土地供应与保障房、普通商品房的供应量;四是“限卖”,控制高端预售许可证及高端楼盘的成交。
这轮骤然而起的“调控潮”,与以往有所不同,基本上都是地方政府主动,而且都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结束后密集出台。如果说地方政府之所以主动调控,是因为房价上涨过快不可能完成年初承诺的调控目标,为避免被“约谈直至问责”,不得不表态的话,那么,选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结束后密集出台,而且全部是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中央将继续坚持实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正在推进的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李克强总理曾经强调过: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可防止抬高城镇化门槛。
可见,市场对资源配置从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作用,不可能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自然完成,必然有一个过程,在长效机制和法制建设还没有真正起作用以及房价过快上涨没有得到遏制之前,楼市调控难以全面放松。
但是,在“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开放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各类城市城镇化路径已经明确的情况下,一方面,未来的楼市调控政策将会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房地产市场、人口规模以及房价走势等多个角度权衡,出现全国范围内“一刀切”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另一方面,房价本身会成为城镇化的一种工具,不同类型城市的城镇化对房价会有不同的诉求,“房价控制目标”或许将会进一步淡化。
过去越调越涨,“乘胜追击”往往是较好的选择;现在不提调控,也许到了“见好就收”的时间。在一个不确定性的投资环境中,傻瓜都能赚钱的时代已经结束。如果是自住,本身无所谓买对与买错;如果是投资,是选择减持物业,还是选择继续加仓,看来就需谨慎了。但从谨慎的角度,我们还是应该回味一下李嘉诚的名言:“不要赚取最后一个铜板”。
叶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