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改革将贯穿在人们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也将贯穿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保障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城镇供排水、房屋质量安全等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成为核心内容。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篇
亮点:毫不松懈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
解读
●坚决把抓建成、抓配套、抓入住作为首要任务。今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是基本建成480万套以上、新开工600万套以上。中央将继续加大补助力度,地方更要增加资金投入。各地要把抓好配套设施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多建成、早入住。
●下大力气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全国要改造棚户区370万户以上。要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发挥好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群众个人的积极性,多渠道落实棚户区改造资金。各地在改造工作中,应当注意区别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迫切需要改造的棚户区;工作中要防止借机大拆大建、搞形象工程。同时,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依法依规办事,做到补偿到位、安置到位。
●推动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运营。各地要在3月底前,制订完善吸引企业和民间资本等参与保障房建设运营及棚户区改造的具体措施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指导意见。
●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从今年起,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行并轨运行。各地要抓紧实施,尽快明确并轨后计划执行、租金定价、分配管理的具体办法。
●切实做好保障房建设的质量管理、入住审核、后续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要抓好保障房项目的规划选址、户型设计、建材供应、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确保保障房的建设质量。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要提供基本装修,具备入住条件。要尽快明确进城务工农民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继续完善准入、使用、退出机制,对租赁型保障房,实行差别化租金、分档补贴政策;对购置型保障房,要完善上市交易收益调节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按规定及时把待分配房源、轮候对象、分配过程、最终结果全面公开。群众对公开内容有异议的,必须限时公开给予答复。
●提前谋划“十三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科学编制建设规划。要实事求是地提出今后几年拟建保障房的目标任务。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住房保障覆盖面可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中小城市要根据需要合理安排。要研究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住房保障形式,合理确定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的比重及规模。
房地产市场调控监管篇
亮点:
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执行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同时要推进房地产领域深化改革工作,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解读
●增强调控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稳控房地产市场的责任。针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更加注重分类指导。北上广深等房价上涨快的城市要从严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增加住房用地及住房有效供应。房价开始下跌的城市要注重消化存量,控制新开发规模。
●探索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各地要注意学习借鉴相关地方经验,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创新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认真总结一些地方在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方面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深入研究共有产权住房开发建设、供应方式、产权划分、运行管理、上市收益分配等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继续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继续加强商品房预售和销售的全过程管理,指导地方加快完善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大力推行二手房网上签约,规范房屋交易行为。各地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以及物业企业的监管。要继续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扩大联网城市范围,探索建立各省、城市与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动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