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修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启用。最新修订的示范文本于2013年12月11日由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工商分局、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发布,重点关注了5项内容。
5项内容成为重点
与原有文本相比,本次修订重点突出了5点内容。在工程验收方面,增加了中期工程验收;在工程变更方面,新版合同增加了工程变更导致损失的承担方式、工期变化的处理方法等内容,明确了工程变更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施工质量标准方面,采用了最新出台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在工程款支付方式上,改变了原有分三次预订比例支付的方式,交由双方当事人分四次自行协商支付比例,赋予了消费者更大的自主权;合同附件增加了《工程决算单》,并针对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等个别的非重大问题,设计了《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以使业主能够早日入住。
新合同更看重消费者权益
居然之家乐屋家装总经理钱明发表示,“从新修订的《合同》示范文本来看,此次修改更看重消费者的权益,这促使正规的家装公司合同文本升级。当消费者与一些施工队签订装修合同时,根据此示范文本,消费权益更能得到保障。”据他介绍,目前北京市场上的家装公司使用的是2003版合同。乐屋将根据修改的示范文本重新拟定家装合同,预计在春节后使用。
元洲装饰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张廷利表示:“从修改的条款来看,大品牌的家装公司都能完成,问题不大。”他表示,当消费者与家装公司之间出现消费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消费合同是重要依据。这就要求家装公司提升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相关服务标准也要根据合同升级而升级。
根据北京工商局公布的信息,工商部门要求全市家装企业根据这次发布的格式条款违法表述开展自查自纠,对拒不改正的,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同时,消费者在家装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拨打12315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