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为 2013-062。
公司近日接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先生为减少减持行为对市场的影
响,现对原公告中披露的减持方式进行补充,具体内容如下:
原披露为:
拟自2013年12月26日起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公
司部分股票,预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出公司总股本的7%。
补充为:
拟自 2013 年 12 月 26 日起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
让方式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票,预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出公司总股本的 7%。
除上述内容补充外,原公告其余内容不变。《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
示性公告(补充后)》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富安娜 FUANNA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3)
附件: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补充后)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持股情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0,584,0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18%。其中可上市流通股份 32,646,01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129%。
二、拟减持股票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先生为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增加二
级市场股票的流动性,使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更好的体现公司真实价值,让更多投
资者分享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和价值提升,满足个人投资需要并培育新的产业增长
点,拟自 2013 年 12 月 26 日起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方
式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票,预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出公司总股本的 7%。
三、其他事项
1、实施本减持计划后,控股股东林国芳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公司将督促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先生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