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自 2007 年上市以来,一直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瑞岳华”)开展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近期公司接到中瑞岳华的通
知,中瑞岳华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成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因负责公司专业服务的工作团队主体
资格发生了变更,为了确保审计工作质量,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
拟改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环海华”) 担任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服务期从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3 年度审计工作
结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6 万元。公司将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聘请
中瑞岳华担任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为公司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表现出良好的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和
职业操守,公司对中瑞岳华多年来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众环海华成立于 1987 年,前身为财政部中华财务咨询公司和武汉市财政局
共同发起设立的武汉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大陆中部地区成立最早、规模最
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全国第一批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金融审计资格、国有大型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众环海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由中瑞岳华变更
为众环海华。
三、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由于为公司提供 2013 年度审计服务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
瑞岳华”)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成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主体资格发生变更;为了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我们同意公司不再聘请中瑞岳华担任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
同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拟改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环海华”)担任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服务期从相关议
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3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6
万元。
经考察,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众环海华
为公司提供上述服务。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