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并于2014年试点运行。“以房养老”计划一出立刻引发了社会关注,政府是在为老人探索一种新的养老模式,还是在扮演“甩手掌柜”的角色?面临养老的老人们能否接受?2014年,“以房养老”是否可以克服多重阻力,顺利推行?记者对老人群体、银行、专家进行调查采访。
反对者多:房子是要给子女的
记者采访几位面临养老问题的老人,他们大多对“以房养老”表示难以接受。
在地铁站卖报一位北京老人说,不知道以房养老是怎么回事。“对于没有退休金的老人来讲是挺好的,但是能不选就不选,国家有最低生活保障,房子是要给儿女的。”
北京朝阳区高碑店村两位老人,面对“以房养老”一脸茫然,闻所未闻, “都有退休金,孩子不管还有亲戚,实在不行还有最低生活保障,可以把房子租出去,怎么也不会把房子抵押出去给银行。”
路上记者随机采访到的两位老人,对“以房养老”模式虽有一定了解,但都反对,对房屋抵押后“老人住哪里”尚不明白。其中一个老人是因为手续繁琐,另一个老人不相信政府能妥善解决养老问题,一边挥手一边说,“政府应该先解决遗产税事儿,80万的起征点太低了。”
观念和制度令各地试点“夭折”
从广义角度讲,“以房养老”有多种操作形式,包括租房养老、分租养老、卖房养老、缩房养老,抵押给银行借款养老,遗嘱托管养老等,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倒按揭”只是其中之一,即通过金融或房屋机构买断老年人自有住房产权,通过测算定期给予养老补贴,老年人仍然可以在自己住房里终身居住。
“以房养老”首倡者、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孟晓苏说,中国“以房养老”其实是商业性的养老保险补充产品。产品设计需满足三个条件,即高房价的城市,高潜质的房屋,高素质的老人。而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则是最合适的群体。
作为从发达国家引进的一种金融养老方式,“倒按揭”在美国、英国、新加坡和加拿大运行较为成熟、普遍,在我国部分城市虽有试点,但效果不佳。其中,上海“以房自助养老”模式因存在信任危机被迫停办,当地民政部门曾做过调查,九成左右老人拟将房产留给子孙。南京推行“养老院养老”模式,可谓国内“倒按揭”的雏形,但两年的实践也遭遇“夭折”。
而作为首推“养老按揭”的北京中信银行,2011年10月推出“养老按揭”业务,但历时两年,实际推广效果一般。据中信银行相关部门介绍,“推广阻力主要来自产权期限、实际处置方面的不确定性和中国老年人群体的观念意识问题”。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市场很大,我们还会继续做,但国家需要出台相应政策支持给予支持”。
传统观念和伦理成障碍
对于2014年能否正常试运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胡乃军表示担忧,“中国人传统的观念和伦理、现行房产制度和市场经济风险都会形成很大的阻力。
“国外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比较薄弱,老人可以把房子抵押出去获得间接收入。中国有好的家庭伦理观念,子女要赡养老人,老人就是愿意把房子留给子女。”
“房屋产权也是一个大问题,涉及到中国整体的产权制度,这个问题解决了,是很有帮助的。” 胡乃军还说,我国目前推行“住宅用地70年年限”,房产被抵押后,老人身故之时,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也所剩无几,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普遍担心,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能否补偿已支付的养老金成本。
胡乃军认为“以房养老”难推另一阻力是市场经济风险,“比如房价波动风险、老人长寿风险、利率波动风险。但经济风险通过技术手段可以解决,最大的问题在于我国的产权制度和伦理道德。政府需要以第三方的角色公正、客观地权衡老人和金融机构的利益,获得双方的认同和支持”。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接受采访时表示,必须改革房屋产权只有70年的制度,最好是永远使用。如果不解决70年房屋产权的问题,“以房养老”于理于法都无法操作。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虽然表示“宅地70年后续期不影响以房养老”,但在实际中并未有过运用,所以仍然像“空中楼阁”,难以触及。
对于无房或者没有完全房屋产权的,生活在农村或者地里位置不占优势的老人来说,其房子的经济价值难以达到金融机构预期,也难以获得“以房养老”的资格。
对此,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贺铿认为,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束缚着当前老年人群,不愿将房“抵押”。尚在探索阶段的“以房养老”难以获取老人的信赖,法律、市场等各方面都要配套,在观念上也要有进步。“中国还不富裕,如果老人在老年没有经济来源,把资产、不动产作为养老资源,是很好的办法。”
对于市场风险,贺铿表示:“银行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能出了问题就想到国家,投保的人也是独立的,双方要自愿,国家不能强迫去做,亏了也不能管,这才是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