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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部门合力部署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8  来源:中国建筑装潢网  作者:中国建筑装潢网  浏览次数:889
核心提示:  7月1日,住建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以下
  7月1日,住建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电视电话会议,这是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后,各部门召开会议全面部署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
  七大方面部署清理规范
  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据相关调查结果显示,建筑业企业以保证金形式被占用的资金占到企业年营业收入的10%,甚至更高,且大多数是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收取保证金一方逾期不归还、以种种理由拖延归还、拖延后不支付任何资金占压成本的情况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在建筑市场资金面紧张、建筑业企业被拖欠工程款数量大、又有大量保证金被占压的情况下,这些问题成为建筑业企业生死攸关的大问题。
  为此,《通知》指出,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措施,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发展信用经济、建设统一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通知》从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按时返还保证金、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规范保证金管理制度、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七个方面,提出了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具体政策措施。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德全对《通知》解读表示,其首次规定了未按规定或合同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被收取方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这一规定体现了对于在建筑市场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建筑业企业的保护,也是市场交易公平原则的应有之义。
  其次,《通知》对于保证金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提出了要求。与《通知》要求不一致的制度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同时还要实现与信用体系的联通,探索建立建筑市场新机制。《通知》还提出了通过信息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等可操作、能落地的手段,保障保证金新政策尽快加以落实。
  多部门合力部署
  落实国务院决策
  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上,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指出,清理规范保证金工作,意义重大。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也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将为建筑业企业盘活近万亿资金,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为稳增长作出更大贡献;有利于建设诚信政府,提升政府良好形象;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诚信体系。
  财政部副部长刘昆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把握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重要意义,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地的工程质量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清理规范工作。财政部与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进展,对不按要求清理规范、瞒报保证金等情况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要求,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抓紧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抓紧制定完善与企业守法诚信状况挂钩的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规范保证金管理,各地要健全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国庆前全面清理
  工程建设保证金
  陈政高要求,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一是地方政府、企业自行设立的保证金要全面清理、全面停收。二是对保留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任何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建筑企业的保函形式提交的工程保证金。三是对保留的保证金要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采取差异化的缴存办法;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得同时预留工程保证金。四是对取消的保证金,各地要抓紧时间制定办法,确保2016年底前全部返还。对保留的保证金,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返还。五是严格禁止新设立的保证金项目,对违规新设立保证金的,要严肃查处。
  陈政高还指出,要加强领导,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一是用3个月时间,在国庆节前各地要全面完成清理任务。二是要确保“一个项目不落、一个企业不落”地保质保量落实。三是住建部门要和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四是要加大督查力度,随时通报情况。同时,还要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强大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 建筑装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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