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系统部署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意见》指出,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发展新引擎,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问题导向、创新模式的原则,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双创示范基地,扶持一批双创支撑平台,突破一批阻碍双创发展的政策障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
《意见》强调,要支持双创示范基地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在拓宽市场主体发展空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创新人才流动、加强协同创新和开放共享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激发体制活力和内生动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和政策环境。
《意见》确定了首批共28个双创示范基地,包括北京市海淀区等17个区域示范基地、清华大学等4个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海尔集团公司等7个企业示范基地。
《意见》明确,要以促进创新型初创企业发展为抓手,以构建双创支撑平台为载体,分类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并提出了各类型示范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一是区域示范基地要以创业创新资源集聚区域为重点和抓手,重点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双创政策措施,扩大创业投资来源,构建创业创新生态,加强双创文化建设。二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要充分挖掘人力和技术资源,促进人才优势、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重点完善创业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三是企业示范基地要发挥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氛围浓厚、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企业核心作用,重点构建适合创业创新的企业管理体系,激发企业员工创造力,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开放企业创业创新资源。
《意见》要求,双创示范基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完善组织体系,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保证政策真正落地生根,进一步释放全社会创新活力。建立地方政府、部门政策协调联动机制,为高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提供政策支持、科技支撑、人才引进、公共服务等保障条件,形成强大政策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