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3
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
出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对象李永鸿已经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拟回购注销李永鸿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0000股,由此公司总股
本将由目前704,542,991股减少至704,452,991股。
以上公告信息刊登于2013年11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
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
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