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在中国境内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刊登于 2012 年 11 月 17 日和 2012 年 12 月 4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日前,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
发的中市协注[2013]CP412 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交
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短期融资券注
册金额为 5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 2 个月内
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利率波动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首
期短期融资券,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公告发行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