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刚主持召开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扩大会议,通报《北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
按照计划,北京市国土局将新设不动产登记处,市、区两级也将整合土地登记中心、房屋登记中心,设置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力争10月1日起正式开始提供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
不动产管理部门不变
今年3月1日,国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此前,北京市国土局负责人表示,今年北京将完成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的整合。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明确,市国土局为北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负责全市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由于北京市无草地和海域,不动产将涉及房屋、土地、林地等方面。此次北京规定,将市、区县相关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职责予以整合,统一交由市国土局承担,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
《方案》按照中央要求,北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
整合将“人随事走”
对于机构设置,《方案》规定,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将有关部门涉及不动产登记职责的相关人员编制划入国土部门。
市级层面,在市国土局增设不动产登记处。
对于具体进行登记的部门,《方案》中要求,整合市土地登记中心、市房屋登记中心的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在区县层面,整合区县国土部门的土地登记中心和住建(房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中心、档案中心的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这意味着,将来市民去办“房本”,不能再去区县房屋登记中心,而要去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了。
北京不动产登记职责如何整合?
北京市国土局—新设市不动产登记处(主要负责并指导监督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具体进行登记的部门:
整合市国土局所属市土地登记中心、市住建委所属市房屋登记中心—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市国土局所属事业单位)
整合区县国土部门的土地登记中心和住建(房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中心、档案中心—组建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市国土局区县分局所属事业单位)
哪些不动产要登记?
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五年过渡期)
以后办房本去哪儿?
不动产登记职责调整后,对于老百姓来说,将来房屋登记办“房本”不能再去区县房屋登记中心,而要去国土局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了。不过,房屋的管理职责仍然是市住建委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