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被湖南警方刑事拘留的广东《新快报》记者陈永洲,10月26日出现央视《朝闻天下》的报道中。他向警方承认,自己在未经核实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上市公司中联重科的失实报道,并收受了中间人几千到数万元不等的酬劳。
陈永洲坦承抹黑中联
央视报道称,2012年9月29日到2013年8月8日,陈永洲受人指使,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材料,在未经核实,也未对中联重科进行调查采访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观臆断,编造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营销、销售和财物造假等问题,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10余篇,被互联网大量转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在央视画面中,短暂出现了陈永洲签署的笔录,其中提到了《新快报》经济部负责人王中。此外,画面笔录中还出现了一个名叫“朱宗文”的人。网络搜索显示,一名叫做朱宗文的记者。
但央视报道并未透露“提供现成材料”以及相关酬劳的中间人,陈永洲一案是否还涉及其他同案犯,警方目前未有回应。
在央视报道中出现了陈永洲签署笔录的部分镜头,其中一页提及中联重科所在地湖南省的另一家直接竞争对手三一重工(600031.SH)。对此,三一重工副总经理祝文魁接在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还未看到央视的报道,此事应与三一重工没有什么关系。
受贿过程
警方查明,自2012年9月29日至2013年8月8日,陈永洲受人指使,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材料,在未经核实、也未对中联重科进行调查采访,按自己的分析和主观臆断,编造中联重科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营销、销售和财务造假等问题,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10余篇。
民警介绍,2013年5月中旬,陈永洲接到中间人电话,要求以他的署名发表一篇关于中联重科广告费的报道,由于自己在出差途中,陈永洲便让中间人直接和报社联系予以安排。几天后,这篇报道引发极大反响,中联重科发表声明澄清。他对照原报道和中联重科的声明后发现,报道将中联重科2012年度年报中发生额约为5.128亿元的“广告及业务费等”归类为“广告费”,称中联重科招揽许多“公关人才”搞不正常的营销。
民警介绍,2013年5月27日,陈永洲发表报道,称中联重科华中区涉嫌虚假销售和财务造假。中联重科A股被迫停牌两天,发布公告澄清。
证据显示,其间陈永洲多次收受他人提供的数千元至数万元人民币“酬劳”。2013年6月、7月,在他人授意和安排下,陈永洲先后赴香港、北京,向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中间人认为负面影响已客观形成,先后给陈永洲数十万元人民币和数千元港元。
据陈永洲供述,他发表的10余篇中联重科报道中,只有“1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采访下完成的,其余都由他人提供文稿,自己进行修改加工,有的甚至看都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