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股份水泥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本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
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四川双马,
代码:000935)自 2013 年 10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 2013 年
11 月 28 日前按照 26 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且公
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 3 个月内
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累计停牌
时间不超过 3 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
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告并股票复牌,
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
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
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
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预计将在停牌期满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
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