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备受关注的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将建立城管警察执法联动机制。
据了解,城管如何执法近年来一直是困扰城管工作的一大难点。尽管城管执法人员有调查权,但没有人身强制权,若碰到当事人拒绝提供身份等信息,综合执法人员就“没辙”了。纵观世界先进城市的经验,若当事人拒绝、阻挠行政检查人员履行职责即形成新的违法行为或罪名,由警察严格按照程序介入处理。这次,深圳主要是学习香港的相关经验,以立法的形式解决行政执法与警察介入的衔接问题。目前,《深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动实施细则》已有初步方案:欲成立市、区级城管公安执法联动指挥部。同时,拟建立街道执法队与辖区派出所执法联动联系机制。
王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