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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灯具产品超三成质量抽检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4  来源:新京报  浏览次数:1038
核心提示:12月3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2014年广州市照明光源及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商标为KEATOO、K.D、众光、GTD等多个品牌均在抽检不合格之列。

  12月3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2014年广州市照明光源及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商标为KEATOO、K.D、众光、GTD等多个品牌均在抽检不合格之列。

  三成以上产品不合格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结果显示,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7000.10-1999《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GB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625.1-2003《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标准,对结构(导线管)、外部接线(电源连接方式)、外部接线(截面积)、内部接线(截面积)、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火)、插入损耗(骚扰电压、谐波电流)等项目进行检验。

  本次共抽查了35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1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率为31.6%。

  10批次产品标志不合格

  本次抽查中,标志不合格的产品有10批次。标志不全和无安装使用说明书,可能导致用户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存在危险。

  其中2批次灯具没有标明额定电压、额定功率和额定频率等强制性标志;3批次灯具没有标明灯在使用时应遵循的特定条件和限制;1批次投光灯具标志没有标明最大投影面积和安装高度范围;1批次水族箱灯具没有标明IP防护等级,因为水族箱灯具为非普通灯具,必须在灯具上标明其IP防护等级。

  结构不合格的产品有2个批次,GB 7000.217-2008规定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开口不能直接通到带电部件而使圆锥形销触及带电部件。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示,选购照明光源和灯具产品时注意包装,印刷要清晰,型号、规格、厂名、厂址齐全。尽量选购知名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相对较好,有可靠的维修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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