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湖北省住建厅获悉,《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正式出台并将于10月1日起执行。在该标准中,新建居住类建筑要求设计节能达到65%,比国家节能设计要求还高出15%。明年1月1日起,新设计的建筑如果不符合该标准,将无法通过施工图纸审核。
为促进建筑节能,2009年湖北省出台了《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只覆盖了1+8城市圈。此次出台全省范围内的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覆盖范围扩大到全省市州。据介绍,该标准是推荐性标准,但为了更好地实施住宅节能,湖北省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包括武汉全市范围、全省市州和直管市的中心城区新建住宅。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县以上城市强制执行该标准。
湖北省住建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王云泉介绍,65%是一个综合各种使用条件的理想模型,比如要求全天室内气温维持在28℃,但实际使用中很多家庭白天不开空调,所以实际节能效果各家并不同。
2009年武汉城市圈开始执行节能65%的规定,湖北省住建厅曾做过调查,选取居住于上世纪90年代非节能建筑房屋的一户家庭,和一户居住于采用了节能设计的新建住宅家庭的耗电量进行对比。在同等户型和人口、同等空调使用效果下,新建节能设计住宅耗电量比老住宅大约节省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