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天津市规划局发布《天津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年)》称,规划期内,预计全市住房建设总建设量约为9500万-12000万平方米,年均开工建设量约为1900万-2400万平方米,将重点建设蓟县、宝坻、京津、武清、宁河、静海和团泊七座新城。
其中,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为3520-4460万平方米,供应住房建设用地为1700-2250公顷。滨海新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为4500-5670万平方米,供应住房建设用地为2415-3100公顷。其它区县新建住房建筑面积为1480-1870万平方米,供应住房建设用地为795-1020公顷。
据其规划,天津将新建保障性住房4875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36.5万套,建筑面积为2685万平方米(含示范镇建设安置经济适用住房224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18.5万套,建筑面积为151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5万套,建筑面积为675万平方米。将新建商品住房51至79万套,建筑面积为4625-7125万平方米。
《规划》表示,将重点建设蓟县、宝坻、京津、武清、宁河、静海和团泊七座新城,借其优良的生态本底引导房地产向生态、节能方向发展,是未来各类住房建设的重要储备地区,同时,着力提升老城区居住环境品质。
据《规划》,到2015年,滨海新区逐步形成多中心、多组团、网络化城市区域的布局模式。规划建设四个新城组团,分别为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欣嘉园、中部新城和轻纺生活区;改造提升三个老城区,分别为汉沽城区、塘沽城区和大港城区。
此外,《规划》要求,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应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同时要求,商品住房中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70%以上,优先发展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满足中等收入阶层自住型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