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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2014年半年度报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30  来源:中国建筑装潢网  作者:中国建筑装潢网  浏览次数:785
核心提示:江河创建:201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 2014-08-1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18

江河创建:2014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日期 2014-08-1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1886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兴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赵世东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六、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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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6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4
第九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 25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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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江河创建 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江河创建集团 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江河幕墙 指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江河公司 指 本公司前身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河源 指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江河汇众 指 新疆江河汇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绵阳基金 指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内蒙古燕京 指 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北京嘉喜乐 指 北京嘉喜乐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江河钢构 指 北京江河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江河 指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州江河 指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大连江河 指 大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江河 指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江河 指 江河幕墙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马来西亚江河 指 江河幕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河幕墙(印度)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
印度江河 指
公司现持有该公司 99%的股权,广州江河持有 1%的股权。
新加坡江河 指 江河新加坡幕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越南江河 指 江河幕墙越南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江河澳门幕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
澳门江河 指
现持有该公司 99%的股权。
江河幕墙泰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
泰国江河 指
现持有该公司 49%股权。
江河幕墙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印尼江河 指
本公司现持有该公司 99%股权。
江河幕墙工程(阿联酋)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原控
阿联酋江河 指 股子公司,现本公司已将所持其全部股权转让,转让交
割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江河(卡塔尔)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现
卡塔尔江河 指 本公司已将所持其全部股权转让,转让交割手续正在办
理之中。
江河幕墙加拿大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现
加拿大江河 指
本公司已将所持其全部股权转让,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
江河幕墙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
澳大利亚江河 指 现本公司已将所持其全部股权转让,不再持有该公司股
权。

3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江河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
澳洲控股 指 现本公司已将所持其全部股权转让,不再持有该公司股
权。
江河幕墙美洲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现本
美洲江河 指
公司已将所持其全部股权转让,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
江河幕墙新威尔士有限公司,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澳洲
新威尔士江河 指 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现本公司已将所持其全部股权转让,
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
宏基资本 指 宏基资本有限公司
港源装饰 指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江河创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为北京黔
江河创展 指
龙华资国际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承达集团 指 承达集团有限公司。
梁志天公司、梁志天设计 指 梁志天设计师有限公司。
幕墙系统、幕墙 指 建筑幕墙及其附属的产品或服务。
内装系统、内装 指 室内装饰装修及其附属的产品或服务。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荐人(主承销商)。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公司的审计
会计师 指
机构。
元 指 人民币元(非经特别注明,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股东大会 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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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简称 江河创建
公司的外文名称 Jangho Group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JANGH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刘载望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中岳 王鹏
联系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 5 号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 5 号
电话 010-60411166 010-60411166
传真 010-60411666 010-60411666
电子信箱 liuzhongyue@jangho.com wangpeng@jangho.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 5 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1300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 5 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1300
公司网址 http://www.jangho.com
电子信箱 ir@jangho.com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
http://www.sse.com.cn
站的网址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河创建 601886 江河幕墙

六、公司报告期内的注册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情况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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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6,968,748,778.75 5,251,682,311.35 32.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77,101,276.52 188,709,121.02 -6.1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54,498,015.71 180,394,232.91 -14.36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72,775,382.64 -1,140,977,450.26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198,621,012.19 4,653,861,282.26 11.71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18,008,476,754.61 15,173,891,871.78 18.68

2、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上年同期
(1-6 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6 -6.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6 -6.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3 0.16 -18.75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1 4.1 减少 0.39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3.24 3.92 减少 0.68 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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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284,146.62
产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当期新增政府补助及与资产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11,949,613.74 相关政府补助本期摊销额合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通过多次交易实现控股合并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72,670,339.76
形成的投资损益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公允价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00,851.55
值变动损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6,940,376.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469,070.7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确认递延
所得税影响额 52,467,683.05
所得税资产

合计 22,603,2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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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今年以来,全球经济在复苏中分化迹象明显,海外国家经济复苏依然面临较
大的不确定性。我国在经济结构调整的转换时期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但下行压力在一段时期内会持续存在,随着“微刺激”政策的相继出台, 下半年
我国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内常态化增长仍然可期。面临着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
环境,公司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增长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相关多元化发展,促进幕墙和内装业务协同发展,
积极推进公司内部管理变革,进一步完善集团管控体系,加强价值型集团总部建
设,搭建集团战略、业务、财务等方面的协同管理平台。同时,公司提出“精准
运营”的年度主题,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效率,从管理中要效益,加大内部改革
和创新,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收购国际著名设计师梁志天先生持有的梁志天设计
师有限公司 70%的股权,形成了幕墙和内装两大业务群,旗下江河幕墙、港源装
饰、承达集团、梁志天设计四大产业单位的业务架构。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海外业务模式变革,集中精力做好方案设计、产品生
产和出口,缩短管理和运营链条,提高运营效率,规避部分海外业务区域当地施
工运营产生的不确定性风险,标准化的打造方案设计和产品出口供应商的新模式
进展顺利。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世界第一高楼——沙特阿拉伯王国塔项目的幕
墙设计合同,进一步确立了幕墙技术的全球领先地位,单独签订设计合同也实现
了公司幕墙业务国际化以技术输出为先导,对于海外幕墙业务模式变革具有重要
性意义。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中标额 98 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主营业务
收入 69.69 亿元,同比增长 32.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7 亿元,
同比下降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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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6,968,748,778.75 5,251,682,311.35 32.70
营业成本 5,947,332,389.16 4,332,245,747.71 37.28
销售费用 110,972,249.86 93,233,542.37 19.03
管理费用 473,375,922.06 439,094,374.26 7.81
财务费用 84,490,281.09 154,318,861.24 -45.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2,775,382.64 -1,140,977,450.26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9,069,776.75 -633,464,862.85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450,350.66 311,078,749.11 -43.2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321,346.40 39,099,992.22 156.58
投资损益 -49,878,909.76 30,625,859.50 -262.87
所得税费用 -3,763,595.15 42,581,130.89 -108.84
研发支出 218,661,381.46 160,918,505.50 35.88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合并港源装饰及梁志天公司所致。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合并港源装饰及梁志天公司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大回款力度,
回款较好所致。
(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合并港源装饰
所致。
(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偿还贷款同比
减少所致。
(6)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系公司合并港源装饰,以及国内幕墙业务扩大所
致。
(7)投资损益:主要系公司处置六家子公司确认的投资损益及合并港源装饰
所致。
(8)所得税费用:主要系公司处置六家子公司确认投资损益,形成递延所得
税资产所致。
(9)研发支出:主要系合并港源装饰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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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2、 其它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无重大变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发行了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9 亿元,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票面利率为 5.40%。上述债券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债券代码为“122212”,简称为“12 京江河”。公司已于 2013 年 12
月 9 日按期支付上述债券 2013 年度利息。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4 年公司计划中标额 255 亿元,其中幕墙系统业务 130 亿元,内装系统
业务 125 亿元,收入规模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上半年公司实现幕墙系统业务中
标额 50 亿元,内装系统业务 48 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 38.43%。上半年公司实
现收入同比增长 32.70%。公司上半年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装饰装 减少 2.85
6,966,742,381.62 5,945,675,051.98 14.66 32.73 37.33
修业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减少 3.72
幕墙系统 4,383,940,711.65 3,761,021,146.09 14.21 -1.16 3.33
个百分点
增长 0.20
内装系统 2,582,801,669.97 2,184,653,905.89 15.42 217.49 216.75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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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中国大陆 5,382,410,986.52 58.22
海外(含港澳台地区) 1,584,331,395.10 -14.21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公司将继续发挥工程业绩和品牌优
势,技术优势和内外装业务协同优势,通过创新变革,优化战略和管理,借助业
已形成的市场平台和资源优势,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被投资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所占权益比例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与建筑幕墙 65%
梁志天设计师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与室内设计 70%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 2014 年 8 月 15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 本报告期已使用 已累计使用募 尚未使用募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总额
年份 募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总额 用途及去向
北京总部基地项目
和北京总部基地扩
2011 首次发行 208,745.49 2,469.22 201,036.44 7,709.05
建及光伏幕墙项目
及补充流动资金
2012 公司债 89,800.00 0 89,800.00 0 -

合计 / 298,545.49 2,469.22 290,836.44 7,70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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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原
是否 预 是否 未达到
是否 募集资金本 募集资金累 项目 产生 因及募
承诺项目 募集资金拟 符合 计 符合 计划进
变更 报告期投入 计实际投入 进度 收益 集资金
名称 投入金额 计划 收 预计 度和收
项目 金额 金额 (%) 情况 变更程
进度 益 收益 益说明
序说明
北京总部
否 54,946.40 995.58 48,036.92 是 87.43 - - 是 - -
基地项目
北京总部
基地扩建
否 64,899.20 1,473.63 64,099.62 是 98.77 - - 是 - -
及光伏幕
墙项目
合计 / 119,845.60 2,469.22 112,136.55 / / / / / /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7,709.05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利息净收入 2,125.84 万元(扣除手续费支出),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2,834.89 万元;其中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 万元已
于 2014 年 8 月 8 日归还,详见临 2014-034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目前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节余募集资金
已不足募集资金净额的 5%,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公司将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册 持股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资本 比例
广州江河幕墙系 建筑幕墙设计、
2 亿元 100% 1,621,774,450.41 436,622,918.98 19,883,048.09
统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和施工
上海江河幕墙系 建筑幕墙设计、
2 亿元 100% 440,247,157.00 255,331,504.01 -5,659,586.14
统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和施工
承达集团有限 5100
85% 投资控股 1,419,722,570.93 556,744,541.57 52,599,582.60
公司 美元
建筑装饰和幕墙
北京港源建筑装
3 亿元 65% 设计、生产和施 2,707,253,705.11 1,044,627,941.82 69,867,480.26
饰工程有限公司

梁志天设计师 100
70% 建筑及室内设计 227,128,967.62 121,693,929.06 26,697,346.60
有限公司 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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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投入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收益情况
金额

收购港源装饰 65%股权 1,228,976,000 100% 473,976,000 1,228,976,000 -

收购梁志天公司 3.5 亿港元 100% 2.1 亿港元 2.1 亿港元 -

合计 / / / / /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4,05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共分配股
利 92,324,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截止本报告出具日,
上述分配已实施完成。
三、 其他披露事项
1、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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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一)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诉讼
(仲 诉讼
承担连 诉讼(仲裁)是 诉讼(仲
应诉(被 诉讼仲 诉讼(仲裁)涉及 裁)审 (仲裁)
起诉(申请)方 带责任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否形成预计负 裁)进展
申请)方 裁类型 金额 理结 判决执
方 债及金额 情况
果及 行情况
影响
2011 年 11 月 16 日,本公司与被告签署了《青岛凯悦国际大厦竣
工结算造价确认书》,确认总造价为 63,237,284.26 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 被 告 累 计 向 本 公 司 支 付 工 程 款 合 计 人 民
青岛凯悦 目前此
江河创建集团 44,613,742.75 元,尚欠工程尾款 15,461,677.29 元(不含质保
置业集团 无 诉讼 16,460,888.16 否 案正在 无 无
股份有限公司 金)。2012 年 12 月 5 日,本公司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有限公司 审理中。
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根据法院保全的资产价值,
本公司预计能够收回工程款。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按
账龄对应收尾款计提坏账准备 11,583,162.10 元。
本公司沙特分公司经本公司授权于 2011 年 12 月 7 日与被告一签
被告一:
订了《沙特 HARAMAIN High Speed Railway KAEC STATION 工程
鑫宏达集
钢结构分包合同》,暂定合同总价为 8,609,500.00 美元。被告二
团有限公 中国建
应被告一的申请,于 2012 年 2 月 8 日向本公司出具预付款退款
司 设银行
保函和履约保函,本公司沙特分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 日向被告 目前此
江河创建集团 被告二: 股份有
诉讼 一支付 2,582,820.00 美元的预付款。由于被告一未能按合同约 2,582,820.00 美元 否 案正在 无 无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 限公司
定履行义务,本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14 日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 审理中。
银行股份 徐州城
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返还原告预付款及相关赔偿损
有限公司 中支行
失,被告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公司
徐州城中
预计可以胜诉。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按账龄对涉及款
支行
项计提坏账准备 1,565,131.37 元。


14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本诉: 2012 年 4 月 17 号本公司与原告签订了《青岛温泉嶺海大
酒店幕墙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 93,470,000.00 元,合
同工期从 2012 年 5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0 日。此后原告以本
公司拖延工期为由,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书面通知本公司解除《青
岛温泉嶺海大酒店幕墙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并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将本公司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
司返还超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工程整改费、施工合同违约金和
本诉:
其他诉讼费用共计 39,771,471.71 元,随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河创建 39,771,471.71 元 目前此
青岛长基置业 应原告申请于 2013 年 9 月 17 日出具了民事仲裁书((2013)烟
集团股份 无 诉讼 否 案正在 无 无
有限公司 民一初字第 103-1 号)冻结本公司基本户 35,000,000.00 元银行
有限公司 反诉: 审理中
存款。
43,195,673.68 元
反诉:
本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以该工程主体及钢结构的施工严重
超期、严重影响本公司施工进度,原告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违反
合同约定为由,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支付
已施工部分工程款、工程材料款及赔偿本公司劳务窝工及吊篮脚
手架闲置造成的经济损失、深化设计费用及诉讼费用等共计
43,195,673.68 元。
2011 年 11 月 5 日本公司与原告签订了《铝型材购销合作协议》,
合同约定采购铝型材 1490 吨,暂定合同总价 34,829,000.00 元。
截止目前据原告提供法院发票证据显示总供货金额为
34,796,647.74 元,总付款 34,240,000.00 元,其中包括总额为
10,000,000.00 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由于原告所供铝型材无法达
到合同约定标准,导致本公司存在被客户方处罚的风险,在要求
原告维修无果后,本公司按照合同规定拒付已到期总额为
佛山市南海广 江河创建 10,000,000.00 元商业承兑汇票。原告于 2014 年 1 月 6 日以本公 目前此
源铝业有限公 集团股份 无 诉讼 司拒付总额为 10,000,000.00 元到期商业承兑汇票违反合同约定 1,000 万元 否 案正在 无 无
司 有限公司 为由,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本公司支付 审理中
10,000,000.00 元被拒付货款及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至清偿日相
应利息,并向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对本公司价值
10,000,000.00 元的财产保全,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2
月 16 号出具民事裁定书((2014)渝五中法民初字第 00053-2
号),冻结本公司 10,000,000.00 元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 6 个
月。此诉讼涉及款项为货款,不涉及其他损失,截止目前案件正
在审理中。


1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二、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三、 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一)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企业合并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 3405 万股购买城建集团、自然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人王波所持港源装饰 21%、5.25%的股权,完成后公
2014-002 和临 2014-003 公告。
司持股港源装饰 65%股权。
通过控股子公司香港江河、承达集团、港源装饰实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临
际 控 制 的 BVI 公 司 Eagle Vision Development
2014-006、临 2014-007 和临 2014-010 公告。
Limited 收购梁志天公司 70%的股权。
转让加拿大江河、美洲江河、澳大利亚江河、澳洲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控股、卡塔尔江河和阿联酋江河六家海外子公司全
2014-012、临 2014-014 和临 2014-015 公告。
部股权。


四、 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 不适用
五、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同类交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金额 易金额的
易类型 易内容 价原则 易价格 结算方式
比例(%)
实际成本(不
北京江河源
接受 后勤业 含营业税等 每月结算
控股有限公 参股股东 17,179,474.82 100
劳务 务服务 税费)加 8%的 一次

管理费


六、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 不适用


1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二) 担保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 被 担 是否
担 担保发生日 担保 担保 担保 是否存
与上市 担 担保 保 担保是否已 担保是 为关 关联
保 期(协议签 起始 到 逾期 在反担
公司的 保 金额 类 经履行完毕 否逾期 联方 关系
方 署日) 日 期日 金额 保
关系 方 型 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1,536,785,650.96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1,536,785,650.96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538,583,746.32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2,761,379,446.32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4,298,165,097.28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74.0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
1,433,379,446.32
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1,397,483,632.1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2,830,863,078.42
上表中所列本公司对外担保 1,536,785,650.96 元为对澳大利亚江河、澳洲控股
及其子公司新威尔士江河、加拿大江河、美洲江河及阿联酋江河等已出售子公司在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之前提供的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
(三)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七、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
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目前
承诺 承诺事 承诺完成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
背景 项类型 期限
情况
自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
2014 年 8 严格
首次公 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
刘载望 月 18 日 履行
开发行 股份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股票的 限售 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发行人股份,买入
承诺 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发行人股份。
北京江河 自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2014 年 8 严格
源控股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月 18 日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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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限公司 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新疆江河汇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应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
新疆江河 由公司高
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新疆江河汇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由发
股份 汇众股权 管控股期 严格
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控股期间,
限售 投资有限 间长期有 履行
新疆江河汇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每年转让
公司 效
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1、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
刘载望
成竞争的业务。
2、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于
与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
的业务。
富海霞
3、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相
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
织。
北京江河
4、如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与江河幕
源控股有
墙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
限公司
使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
首次公
5、不向其他业务与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
开发行 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江
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
股票的
业秘密。 作为股东
避免同
承诺 6、如果未来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 或实际控 严格
业竞争 的新业务可能与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 制人期间 履行
本公司将本着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江河幕墙 长期有效
协商解决。
7、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
新疆江河 机会与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
汇众股权 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江河幕
投资有限 墙,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如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
公司 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人/本公司及本人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会,以确保江河
幕墙及其全体股东利益和控股子公司不受损害;如果江河幕墙
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商务机会。
8、在江河幕墙发行 A 股并上市后,如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江河幕墙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出现同
业竞争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将促使江河幕墙依据有关同业竞争
的信息披露规则,详细地披露同业竞争的性质、涉及同业竞争
的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以及本人/本公司是否履行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接受投资者的监督。
根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 2012 年第一次临
公开发 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
江河创建
行公司 偿还债 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2017 年 严格
集团股份
债券的 券本息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12 月 7 日 履行
有限公司
承诺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1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公司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基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债券利息及兑付债券本金,如果本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或在
本期债券到期时未及时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
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利率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50%。
北京江河 尽量避免或减少承诺人与江河创建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
源控股有 易;不利用承诺人实际控制和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江河创建及
限公司 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和达成
减少和 交易的优先权利;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江河创建及其子公司进 自 2013
严格
规范关 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就承 年 9 月 27
刘载望、 履行
联交易 诺人与江河创建及其子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 起至长期
富海霞
督促公司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夫妇
相关要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
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市场定价等方式。
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江河创建、港源装饰及其下属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
北京江河
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尽一切可能使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
源控股有
其构成竞争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其构成竞争
限公司
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如其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
自 2013
发行股 避免同 事的业务与其有竞争,将对此事项实施否决权;不向其他业务 严格
年 9 月 27
份购买 业竞争 与其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其专有 履行
起至长期
资产的 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如未来承诺人或承诺
刘载望、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其存在同业竞争,将
承诺
富海霞 本着对其优先的原则与发行人协商解决,并对获得的商业机会
夫妇 与其发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将会通知江河创建、港源装
饰,并将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会,确保其不受伤害。
如因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昌平区占用的房屋、土
地的权属瑕疵问题对港源装饰造成任何损失,城建集团、王波
北京江河 将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中所转让的港源装饰的股权比例向江河
其他 严格
源控股有 创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江河创建第一大股东江河源承诺: 长期有效
承诺 履行
限公司 如因上述房屋和土地的权属瑕疵问题对港源装饰、江河创建造
成任何损失,江河源愿意在城建集团、王波赔偿的基础上,承
担其余的全部损失。

江河创建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完成后的十八个月内,江河创建将促
其他 使港源装饰按照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解决委托持股问题。 2015 年 7 严格
集团股份
承诺 月 10 日 履行
有限公司


1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八、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
司 2014 年度的审计师。
九、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均未受中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
开谴责。
十、 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20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1、

 
关键词: 建筑装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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