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住建委官方微博发布称,从7月31日起,宁波正式取消住房限购。
根据该微博,购买宁波市各县(市)及鄞州、北仑、镇海、高新区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需要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购买海曙、江东、江北中心城区二手住房的不再提供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
据悉,宁波目前成为继杭州、温州之后,浙江第三个松绑房产“限购”政策的城市。
今年以来,供大于求成为宁波市区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特征。上半年宁波市区商品住房成交8895套、110万平方米,成交套数和成交面积同比分别下降6.05%、11.8%;市区二手住房成交9085万套、80.97万平方米,成交套数和成交面积同比分别下降57.02%、60.63%。
截止7月底,宁波市区可售商品住房4.86万套、660万平方米,可售面积较年初增加31%。按照商品住房可售量与2013年月均成交量比较计算消化周期,市区商品住房平均消化周期超过2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