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与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下称“临港重机”)产生建筑
施工工程合同纠纷,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
讼(详细请参见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2-08号公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3
日作出判决(详细请参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3-40号公告)。
现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均于2014年1月6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公司主要上诉请求为依法在原审第一项判决基础上增判临港重机向公司支
付工程欠款人民币1796.574604万元(第二项本金亦以本项金额调增,计算方式
公司认可)。临港重机主要上诉请求为撤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沪
一中民二(民)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依法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公司一审的全部
诉讼请求。
如有其它进展,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案件进展。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