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决定续聘华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014 年 1 月 2 日,本公司收到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函》。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函称,根据《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
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华
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
务所的转制工作,并更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规定,转制后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继
续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本次转制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
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因此,本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本公司无需召开股东大会等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