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区域经济迎来了最好的发展时期,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区域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强力推进,具体而言就是区域发展战略政策的不断深化、细化和实化。
第一,从一味强调全国“一盘棋”和实施“大一统”的指导政策,转变为“四大板块”的战略思维与指导政策。
第二,在“四大板块”战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区域政策指导的空间格局,从地域范围比较广阔的大板块走向地域范围相对较小的板块。比如从2006年起,运用区域规划和方案打造了一批跨省区、跨流域、跨行政区的经济区和经济带,如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成渝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等。
第三,针对制约区域发展的相对贫困地区和其他特殊区域,制定了针对性很强的政策文件来推动其加快发展。
第四,选择一些具备条件的地区,围绕促进区域发展或推动改革开放的一些重大任务进行试点试验示范,打造了一些特殊功能区。这些功能区都承担了某些方面的重要改革发展试验任务。
我国区域增长格局已发生重大转变,西部增长速度2007年首次超过东部地区,2008年起全面超过东部地区。
区域战略与政策的强力实施,带来了一系列成效。尽管区域战略和政策的强力实施带来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变化,但区域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区域间实质性的发展差距还没有缩小,不同区间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人均拥有的财富水平等重要指标差距还在拉大,特别是不同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还存在着悬殊。此外,区域无序和不良竞争仍然存在,资源枯竭型地区面临困境,还有日益严重的大城市的城市病,部分区域存在过度开发问题,经济社会活动的过度聚集,超出了环境承载能力,带来了交通拥堵、用地紧张、人口过密、环境污染、建设成本过高等问题。
下一步,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基于以往的成功实践和现实要求,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具体措施,具体操作层面主要应把握好5个方面:
一是把实行区别对待作为完善区域政策体系的基本方向。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是区域政策的实质和核心。要在准备把握国家战略方向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地的具体差距和实际要求,制定不同的政策,真正实现一区一策。
二是把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缩小地区间差距的根本任务。要通过体制创新和法律保障,实现不分区域、城乡、工农、公私、贫富,一视同仁地实施财政、金融等公共政策,要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
三是把促进重点地区加快发展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主要路径。在这方面,还是要坚持抓两头,一头抓条件较好地区的辐射带动引领示范作用,一头抓欠发达地区的加快发展,把地区发展中的“短板”补齐。
四是把开展试验示范作为落实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要围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选择适宜地区开展专项试验和综合试验,实现难点问题的突破。
五是把建立制度保障作为统筹区域发展的核心要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根本上依赖于建立健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规体系,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区域管理体制的创新,也包括区域间的利益合理分配机制的建设,还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法规体系的建设等。
最后,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仍然要把优化生产力布局,推进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作为制定和实施区域战略和政策的重要依据。产能过剩是改革开放以来存在的一个顽疾,区域战略和政策的深化细化实化应该能为克服这个顽疾做出特殊的贡献。
(作者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