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3日接到公司股
东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绵阳基金”)的通知:绵阳
基金分别于2013年12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8,622,300股,12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23,760,000
股,合计减持32,38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本次减持后,绵阳基金持有公
司股份24,01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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