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对全市在建、新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管过程实行廉政责任双向承诺制,执法(监督检查)人员首次进场时须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廉政责任双向承诺书》,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该制度要求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向工程各参建单位承诺做到规范执法行为、不收受和索要礼金、不推荐施工队伍或机械设备、不接受参建单位无偿提供劳务等承诺。同时,要求工程各参建单位承诺做到不向执法(监督检查)人员送礼金、提供娱乐活动,不接受执法(监督检查)人员推荐的分包单位、检测机构、机械设备等中介牟利行为,不以向质量安全监督人员输送利益为名向各专业和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或安装单位收取财物等承诺。承诺书中明确了对违反承诺的处罚措施,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在建设现场积极营造多方参与、齐抓共管、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