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无图版 | 意见反馈 | 手机版
建筑装潢网
服务热线:4000168068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综合经济 » 正文

家居广场业主被拖欠租金约千万元 欲收回遇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大河报  浏览次数:1528
核心提示:近几个月以来,洛阳康城迈凯龙世博家居广场商铺的业主因为收不到房租而苦恼不已。拿不到房租的业主,想把商铺收回,却被商场的保安拒之门外。“自己买的商铺,自己却做不了主,你说这事该咋办?”业主们苦恼地说。近日,大河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近几个月以来,洛阳康城迈凯龙世博家居广场商铺的业主因为收不到房租而苦恼不已。拿不到房租的业主,想把商铺收回,却被商场的保安拒之门外。“自己买的商铺,自己却做不了主,你说这事该咋办?”业主们苦恼地说。近日,大河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讲述】

  医药中心变家居卖场,经营者换三回

  1月29日上午,多名商铺业主向大河报记者反映,2005年,他们在洛阳中原康城实业集团旗下子公司洛阳康都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原康城”商业楼盘,分别购买了商铺。“中原康城”商业楼盘一共分为四层,每层内的空间被分隔为400至500间小型商铺。

  2007年交房后,洛阳康都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找到业主们,“中原康城”项目主要为医药展示交易中心,洛阳中原康城药业有限公司将负责该医药展示交易中心的经营,而洛阳中原康城药业有限公司是洛阳中原康城实业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之一,实力雄厚,避免了业主为招租而苦恼,业主们坐在家里就能收房租。

  “这样的方式也得到了我们的认同。”业主们介绍,随后洛阳中原康城药业有限公司、洛阳康都置业有限公司两家公司逐个与业主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书,并将业主原有的小型商铺全部打通,改为大型卖场形式。

  2010年前后,洛阳中原康城药业有限公司撤出,医药展示交易中心关门。洛阳中原康城实业集团又与红星美凯龙合作,将原来的卖场改为洛阳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主要经营家居建材项目。2015年10月,红星美凯龙与洛阳中原康城实业集团再次解除合作,11月,洛阳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更名为“洛阳康城迈凯龙世博家居广场”。

  “之后没有更换新协议,一直按照原协议执行,经营者每季度会向我们返租。”业主说。

   【反映】

  千余业主被拖欠房租,总金额超千万元

  据业主们介绍,自2015年第一季度起,经营者开始出现拖欠房租的情况,“现在根本就不给了”。

  业主代表李立(化名)告诉大河报记者,其购买的商铺约36平方米,税后房租约970元/月,被欠租金9个月。购买“中原康城”商铺的业主多达1000余人,最少的被拖欠三个月房租,而最多的被拖欠了一年房租,“我们粗略估算了一下,总金额估计已经超千万元了。”

  从今年1月份起,数百名业主多次到洛阳康城迈凯龙世博家居广场讨要被拖欠的房租,无果。“房租不给,几百名业主决定不再将自己的商铺交给对方管理,然而我们却被商场保安拒之门外。”业主说。

  此外,据业主介绍,洛阳康城迈凯龙世博家居广场实行的是托管模式,即客户购买家居产品,货款由管理人员统一收取,每季度扣除房租、物业费等费用后,向租用场地的商户返还货款,“根本不会出现租户不交房租的情况”。

  【协议】

  乙方不交纳回报金,丙方负连带责任

  多名业主代表向大河报记者提供了自己商铺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当初签订的“中原康城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业主提供的“中原康城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均是2007年签署的。委托人(甲方)为业主本人,受托人(乙方)为洛阳中原康城药业有限公司,开发商(丙方)为洛阳康都置业有限公司。

  这份合同的第六条显示“委托经营期限自物业视为交付之日起到2017年12月31日止。”协议中也注明了乙方每年应具体支付的金额。

  第十二条中,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无法按期向甲方交纳回报金,则丙方应负连带责任,代乙方向甲方交纳应付回报金。此外,在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中,“如乙方不按上述约定准时向甲方支付回报金,则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回报金的万分之二向甲方付滞纳金;超过半年未付,超过此期限的滞纳金增至每日万分之三”。

   【律师】

  可依法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杜鹏律师指出,按照协议的约定,业主应向乙方主张自己的权益,即向洛阳中原康城药业有限公司讨要应属于己方的租金。拖欠房租意味着负有支付房租义务的合同当事方存在重大合同违约情况,另一方可依法要求主张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业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的权益,丙方洛阳康都置业有限公司应负连带责任。”此外,房子的隔断被打通,业主还可要求对方恢复原貌。

 

 
关键词: 家居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沪公网安备 31012002003756号

©2013 建筑装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分辨率1024*768,IE6或以上)   
免责声明:本网所展示的供求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本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站中文网址:中国建筑装潢网.com
本站通用网址和无线网址:建筑装潢
服务邮箱:690241594@qq.com   
安卓版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