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在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棚改工作做出批示。
李克强指出,棚改寄托着千万住房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希望,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和抓手。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棚改取得重大进展,但行百里者半九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推动棚改并带动新型城镇化、包括有关配套和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等,面临的挑战更多,任务更艰巨。
基于以上背景,李克强另表示,各级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棚改放在民生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围绕重点难点、抓住“硬骨头”矢力攻坚,进一步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创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进一步严格资金和项目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不折不扣地按期完成既定任务,让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同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亦强调,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一举多得的作用。
张高丽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棚户区改造的任务仍很繁重,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扎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确保完成今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各省(区、市)已经签订目标责任书,要严格问责考核,对资金和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的地方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二是做好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特别是2016年工作安排,各地都要明确改造目标、工作时序和完成时间。
在上述两点外,张高丽还要求,要抓紧研究确定明后年棚户区改造融资渠道,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补助力度,地方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要加大融资支持。与此同时,切实管好用好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严格审计、加强监管,对挪用套取和闲置浪费资金的要追究责任。
此外,还需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更好满足群众需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及加强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管,严格终身质量责任追究,确保建成放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