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河南省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3 年 11 月 5 日,公司收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河南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3]65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为支持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水泥)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公
司竞争力,原则同意同力水泥通过证券市场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量为 4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3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30336 万元人民币,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