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组织对床垫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了30个批次的床垫,合格17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3.3%。
本次抽查30个批次的床垫实物质量全部合格,有13个批次的产品标志、使用说明不合格。有的产品未标注产品型号规格、产品执行标准编号、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内容,有的使用说明未标注主要技术性能(耐久性能等)参数、安全卫生性能(床垫有害物质释放量、阻燃性能等)等内容,部分样品甚至没有使用说明。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对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标注。
如,标明河南豫港港梦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1.2m×2m型港梦棕纤维弹性床垫(20140610)、标明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粤东床垫厂生产的 1.75m×2m型粤东棕纤维弹性床垫(20140815)、标明依忠蒙沙北京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1.2m×2m型依派普通弹簧床垫(2012),其产品标志、使用说明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反映的问题,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认真做好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