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据介绍,《意见》在农村土地征收改革方面提出要探索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制定征收目录,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等。
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方面,要探索完善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等。在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以及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等。
试点将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选择,封闭运行。试点工作将在2017年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