辗转多地藏匿逃避支付民工劳动报酬,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潜逃一年多后终被公安机关擒获。四川新闻网记者今日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郫县检察院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徐明兵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徐明兵来自资阳,据了解,2011年7月,其挂靠于资阳市明鑫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揽了郫县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集中使用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徐明兵将该项目违规分包给了曾某、刘某、李某某等多人施工。2012年11月左右,该工程出现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等情况,徐明兵开始拖欠民工工资。
面对债台高筑、大量工人催款的窘境,徐明兵并没有积极处理,而是萌生了潜逃的想法,先是躲到朋友家,然后偷偷变更了联系方式,逃到泉州、广州等多地躲藏。据了解,郫县相关部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徐明兵仍拒不支付民工80余万元工资。逃避并没有解决问题,藏匿一年多后,徐明兵于2013年7月在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明兵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院审理后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并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