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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木家具标识标注正公开征求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0  来源:珠江商报  浏览次数:1022
核心提示:日前,《家具标识标注通则》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对实木家具的范围做了明确界定。而此前,家具业对实木家具的界定混乱不清,消费者常因概念混淆而受骗。

  终于有标准规定,有板材夹杂的木家具,不能称之为实木家具了。日前,《家具标识标注通则》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对实木家具的范围做了明确界定。而此前,家具业对实木家具的界定混乱不清,消费者常因概念混淆而受骗。

  《家具标识标注通则》是由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检中心、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联手起草的北京市地方标准。

  根据标准规定,《家具标识标注通则》将木制家具又分为全实木、实木、人造板类、综合类木家具和红木家具。明确规定,所有木质零部件(镜子托板、压条、五金配件除外)均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的家具,才能称为全实木家具。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表面没有覆面处理的家具,叫实木家具。而基材采用实木、人造板等多种材料混合制作的家具,叫综合类木家具。那种以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层积材等人造板为基材制作的家具,只能叫人造板类家具。

  顺德家具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新标准划分得比较清晰了,第一类,家具所有零部件都使用实木的就是全实木家具;第二类,基材采用了实木的就叫实木家具;第三类,基材夹杂了板材的就不能称之为实木了,是综合类木家具。第四类就是人造板为基材制作的都是人造板类家具。也就是说,以后商家不能钻标准的空子了,只要基材夹杂人造板材,那就不能称之为实木。消费者可以记住一点,全实木家具、实木家具的基材一定是实木的。

  记者走访本地市场了解到,大部分消费者在购买实木家具时,并不了解实木家具的分类,他们大部分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认知,认为全都是采用实木制造的家具就是实木家具,有夹杂板材的,那就是低档次的了,就不能称之为实木家具。而在商家看来,有一定比例的实木的家具也可以称为实木,因为标准没有规定哪些地方一定要用实木,实木比例需要达到多少。这些都是可以打擦边球的地方。许多商家则有意识地模糊概念,达到忽悠消费者的目的。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目前该标准只是地方性标准,未来推广成为国标可能性比较大,将会对家具市场进一步梳理,遏制商家有意在产品标志标注方面耍心眼。同时也要加强对市民的教育引导,避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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